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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1月08日
广而告之
【搬家】如果你偶尔会来看我,或是某天点击鼠标订阅了我的曾经,现在我搬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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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地还会同步更新,若要留言烦请去新家吧,我已经不确定Blogbus的未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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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好了回程的机票,7月12日飞走。看着好像还早,只是离愁别绪竟然已经涌上来。爸妈当然不舍,我也有些不想离开。
这个假期太长了。好像自二十多年前开始读书起,就没有如此无所事事、奢侈地在家,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虽然无聊还有些孤独,但舒坦,会让人开始依赖,开始有惰性。只是该出发的还是要出发。
月初跑去北京喝朋友的喜酒。5年不见的北京与前次并无二致,除了最后一天下午去了趟故宫,北京对我完全不是北京。我只是出门,上地铁,出地铁,会新朋旧友,再上地铁,进门。
其实也有朋友说要不带你去哪里转转,但都被我一一婉拒。有时候我真是会如此地绝决,毫不随大流,不作看似理所当然该做的事情,比如到了北京就该老实当个游客。从这点来看,我真是个固执的人,硬石一般。
在北京跟小巷同学吃饭时,她说,“你心里住这个姑娘”。这是我第一次听到,以前只是在网上被以为是女性过。大致是因为我太敏感,对感情太在意,又常常有些小情绪,小思念。
前些日子在微博上,我跟rayray说,“不够狠心是我最大缺点”。她大概以为我在自谦,说说那该是优点。我回说,“看情况,在我的原则范围内,我很容易跟别人妥协,让别人占便宜。”
这能说明什么呢?我不知道。此时我想到的就是“柔软”这个词。
只是我的“原则”标准太高太理想,是些看似需要横冲直撞、头破血流的,于是我所谓的柔软好似有点矫揉造作、不合时宜了,这大概是些自以为了解我的人常常给我贴的标签吧,或者还添上一个伪善的抬头。
我有时候是“目中无人”、自得其乐的;有时却害怕被误解,但又无力解释,最后又回到某种不得不“目中无人”的状态。
对我来说,自己的原则和柔软,实际上就是所谓的“理性与感性”的关系。这好像是李宗盛演唱会的标题。而我这些年处理他们关系的结果竟又应了李先生的另一句歌词:“心里有老茧”。
硬茧在心上,里面依然是温暖的血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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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5月01日
For the way I live - [有关痛痒的扯]
有两个多月没有更新Blog了,这是7年来的第一次吧。好几个朋友都问我怎么了,我总说有篇东西在写,一直没完,就这么一直到现在了。
草稿箱里这个标题下的东西改了又改,今晚我决定完全归零,从头写起,因为情绪已经降落,而刚开始“沸腾的感情”也在试图“沉淀为清澈的空气”。
总有人说我在这Blog里常是些晦涩难懂的话,写得又臭又长也不知发生了什么,尽是些模棱两可的描述。其实那些都是我心里所想,只是略去细节,知者便知,写下来只是给自己梳理心情,或是立字为据,这是我这个孤家寡人珍贵的情绪抒发,也是我驱使自己的陷阱。
这次,我想说明白些:两个月前,在闰年的润日, 我收到能够继续在开花屯读书的通知,名目叫Ph.D in Law and Democracy,我自嘲说这叫做学敏感词的酸碱博士。这如同是一个返航的指令。两个月前那次结局待定的漂洋过海最终成了之后六年飘零的序曲。
我本想在这里作一次忆苦思甜般的回顾,说说自己这些年来的曲折、狼狈和孤独,然后再励志一番。事实上,草稿箱里本来的好几段话就是这样展开的。
刚得到消息时我真是兴奋的。半夜从床上跳起,冲进父母的房间把他们叫醒。接下来的几天也沉浸在喜悦里,而这一篇东西也是在那样的情绪中开始动笔。虽然过分理性的我明知这样的喜悦几天就好。
我甚至没有过于张扬这件事情,只是告知了朋友们,还让家人低调为好。因为我晓得,这是件对我意义无穷,但在别人只是个消息而已,甚至觉得这是条没有前途的不归路。
这其实就是我这些年看似不撞南墙不回头的生活在很多人眼里的样貌:这个人不自量力地用他所谓的理想在那里脱离“现实”。这个国家对理想主义的态度永远是嘲笑“幼稚”,并自诩认清了“现实”,事实上,他们只是“现实”得不敢面对真正的“现实”,而理想者的理想却是要改造这个惨淡的现实。
这好似在自诩什么高尚的抬头,其实只是千斤重担和责任。比之浑浑噩噩或是汲汲营营、按部就班地生活,追求被仿佛虚无缥缈的理想给人的辛苦、不断的无力感和孤独只能冷暖自知。而这样的路是自己的选择,心甘情愿,我没有任何抱怨的立场。我用一个个自诩的愿望或是自我的局限把自己推到了如今。
这些年,我自己给自己挖了圈套,圈套里面又是更小地圈套,蹒跚地往里跳,越走越窄,最后被自己逼上了绝境,可就在此时,眼前出现了一条看似宽阔的大道,我就要走上去,前途依然未卜,一定布满荆棘,但我上路了,为了这,我至少用了6年。
我已经无法确定自己是何时开始走上这条不归路的了。
往前翻这个搬家两次一直延续至今7年的博客,看看那些缘起。
2005年的夏天,20岁的我写到:
2007年的冬天,22岁的我写到:
我从来不是天才,资质平平,又不勤奋,只是有点小聪明、执着和倔强。我只是个普通人家的普通学校的普通学生,至今所有得到的,在优秀的人看来只是些瞧不上眼的路边顽石,而我却被磨练了长久的身体、心智才得到一些,而那是我的理想,那是我想要生活的方向。
其实,这篇写了两个多月的东西,到了最后已经成了不得不完成的任务,即使如此得语无伦次文词不通。
因为我一定要在这个记录了这7年来所有线索的地方留下这一笔,告诉2008年2月那个以为梦想破灭把自己关在房里哭泣一整天的23岁青年,别怕,一切都会过去,就算孤独、危险,坚持下去吧,因为那是你的梦,即使你只是见过你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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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三年前夏天我来时的夕阳。
这是此刻的夕阳。 因为不可违抗的力量,我必须离开此地。
因为种种的反复,我竟还不知道故事的结果,在离开的此刻。
于是,我不知道后天的起飞是否会到达最后的降落,或只是另个新开始之前的普通的回程。
为什么要如此纠结我的情感,而不让我因告别而痛哭,或只是平静的归去再回来。
答案还在风中飘荡,会在几天之后抵达彼岸。
只能等待。
对你,或是再见,或是回去见,或是回来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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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等待结果的日子。
虽然从07年开始我已经习惯了各种等待,习惯各种等待后的失望,但是这次终审定谳的等待依然是焦虑、揪心,度日如年。
整天无所事事,过着好似平淡规律健康的生活,谁晓得我夜夜做着各种怪异的梦,每隔两小时惊醒一次,如此这般已经两周。
嘴上说着怎样的结果都能接受,不就是怎样怎样么,实际上得失心重如三斤。
今天开始已经有莫名的悲观和失落。
这是无解的情绪,只等结果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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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基本把琐事都作了了结,剩下的只是等待结果,所谓人事已尽,听天由命。
本以为是暖冬这个岁末年初,进入2012后竟陡然变冷,虽然不似以往遍地积雪,但出门刺骨的寒风却真切得很,如此确定的感受让人很清醒,以为这才是活着的感觉。温暖确实是件让人萎靡和怠惰的东西,就像陈升《爱情的枪》里唱的,“南方的江山太娇媚,腐蚀了我的热血”。
想爽快一点,于是新年以来少吃多运动,体重持续地轻巧,到达了近十年的低点,如果抛开风霜的脸,我会以为那是17岁的自己。
运动方法的倾向足以看出潜意识,我的选择是游泳。这是完全个人的活动,不作交流,无需配合,形单影只,无趣又固执,坚持却柔软。
我喜欢水下的时间,安静,只有水的声音,伴着蓝色的光。我被水围绕着,包覆着,没有死角地拥抱着。我漂浮在世界里,世界只有自己。世界很纯净,就是水而已。身体的运动成了无意识,而意识成了这个世界最活跃的。脑子转得飞快,各种现实、幻想一再呈现。我想要一台防水的意识流记录器。
每次我都要有几个不换气的来回,只在折返碰壁时喘口气,一趟50码。那样的过程是很奇妙的,让人上瘾。起初是安逸的,享受这皮肤和水平滑的摩擦。过半之后就有些气短,往那头看,到了三分之二处开始全力划水,好像是在挣命,到底露出水面时往往有重生的意思。
今天游到一半,池里只剩我在最中间的泳道。水面如镜,我划出的纹路从中间向两边荡漾。
世界安静,唯有我的呼吸和水声。
我脑里闪出雷光夏的《黑暗之光》,开头也是这样的声音。
“海靠近我,空气湿了,美丽的梦,请别远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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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日,跑出去的拍照,出门系鞋带的时候想说今天大概很多店都不开门吧,那么就拍空店铺好了。
于是我一路走过去,沿着Kirkwood Ave,用很丑的姿势贴着一面面橱窗玻璃按下快门。
美国人其实也会围观。见我贴着玻璃,有几个人以为发生了什么,过来看,我转身就离开,留着他们呆呆地在那儿研究。
昨天梦到以前写字楼的电梯,很多人,我不想上去,但老板还是硬叫我一起。我挤进去,缩在一角,憋很难受。
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猜想是害怕人多,忧虑现在这样空荡又安静的日子不长了。
我真的很忧虑。
2012,愿她能给我平静、快乐、收获。

这是法院附近的星巴克,平时人满为患,几乎沦为第二个法学院图书馆,都是念书的人。
这是IU Varsity Shop,若要翻译大概是IU校队商店吧。学校的签约商是adidas。
这是家叫Bicycle Garage的自行车店,卖车也修车,进去过一次,价格都很吓人。

这是一家叫Greeting的小店,搞不清楚卖什么的,总之是姑娘们的东西吧?

这是一排连续几家的吃食店,我从来没进去过,于是拍完也就不记得名字了。反而是明媚的阳光让玻璃成了镜子,映着远景,我很喜欢。冲着这点下次去买点什么吧。

这是Pygmalions Art Supplies,一家美术用品店。满墙颜料的架子我很喜欢,改天它开门要去逛逛,虽然我完全是个画画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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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1月01日
Liberty 2012 - [有关痛痒的扯]

你看见了么?自由就在那边,
她指引你,奔向她。
于是,幸福也不远了。
就在2012吧。
在心里和你握手、拥抱。
新年快乐,平安有爱。
三斤
2011年末 于花旗国开花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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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个暖冬,圣诞节都过了,连场像样的雪都没有下,而往年此地早已是银装素裹。连续阴雨了一个多礼拜,气温又暧昧且诡异地僵持着,在0-10度之间游移,连空气的味道都不讨喜,发霉但丝毫不湿润。
西行的第三年,我首次在开花屯跨年。09回了家,10在拉斯维加斯看燕姿的演唱会。
再过几天,小城里几乎我熟悉的朋友都要出门游玩。我要独自过完两周,连个吃饭的人都寻不着了。 这样也好,让浮躁的我好好静一静,念一念往事,想一想前程。特别是在这个关键的节点。
Blogbus反复地上演着时好时坏的戏码,我本有一肚子的话想写出来,就这么憋了回去,到它好的时候,已是意兴阑珊,思绪不再流畅,键盘也敲不下去了。
我觉得需要找个顺畅的表达管道,继续我这接近七年的网络碎碎念。 我总是那个很固执坚守的人,我决定在Blog几乎都快成为历史名词的时候玩那个数年前早就过了流行的独立博客。
在人们的都转去那些个更加速食,充斥着声色犬马、名利是非的微博的时候。
Blogbus我还会同步更新,一直到它不存在的那天。为了感情,就像当年从msn space搬去Blogbus后的所作一样。只是当时我没想到那么快就看到了space的结局。
我会关了blogbus的留言,欢迎到新家来聊天。
www.wangsanjin.com 这是新的开始,沿着旧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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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09日
一个典型网络吵架的个案小分析 - [有关痛痒的扯]
整天在这儿写些云山雾罩的东西,毫无营养,与我开始写Blog的那些年的风格完全背离了,偶尔扯两句实在的还是应该的。
今天Zhang Yihe微博发了短歌行里的两句,说是出自诗经,接着更正说是“三国 曹操”。我无聊留言说“曹操该是东汉的吧”。
我是很少看别人微博留言的人,特别是那些V字仇杀队的动辄数页的留言。谁知一个很认真的姑娘就看到了我无聊的这条,回复了我:“三国的开端,并不是从曹操的死算起。”
我想别人很认真地回我了,不应和一下很没礼貌,就又写了两句:“当然,就算是最狭义的开始也是以汉献帝禅让帝位给曹丕起,而最广义的开端是黄巾之乱。但此处的姓名前冠以时代,那么一定是为了说明此人所在的朝代吧,而不是说一个或学术或文化的历史时代。”
我并没有很认真地去措辞,144字的微博也没法去怎样严谨,但我还是很心平气和平铺直叙。其实我很不喜欢在网上跟陌生人争辩,所以我不几乎上任何论坛、BBS,就算看看也不留言,因为长久的经验是争论的结果一定是没有结果。
事实证明我是不该回复的,我那几句话激起了那姑娘的斗志和气度,她连复我两条:
其一:“好吧,拿出你的学术研究里的证据,证明曹操只属于东汉,不属于三国,其他的都不要说。历史划分并不是都严格按照什么退位来的,三国志里的曹操传,魏武帝什么的,看来要从你的眼睛里被剔除的?”
其二:“另外,抱歉,我不喜欢和人咬文嚼字讨论这种无聊问题,如果你自己下个定义,非要去定义曹操只属于东汉,不属于三国,那是你自己的自由,但是估计大部分史学爱好者都没你这种爱好。互不打搅了,拜。”
人家都跟我拜拜了,我当然不会去纠缠什么。
我倒是想用这姑娘的两条回复说说现在网络吵架的几个特点,因为她的几句话是个很好的范例。
1、激动,爱人生攻击,酸。一开头就是“拿出你的学术研究的证据”,我拿来的什么学术研究呢?:)最后还“看来要从你的眼睛里被剔除的”。
2、随便给人戴帽子。从她的话里我大概是一个喜欢咬文嚼字的无聊的史学爱好者,还不是“大部分”那一块的。咬文嚼字我倒是很受用,史学爱好者就真的不算是了。
3、反复。明明是她主动跟我缠上的,最后变成“我不喜欢和人咬文嚼字讨论这种无聊问题”。
4、装大气,高姿态。这类人都喜欢先人身攻击之后再作尊重对方观点的姿态,“那是你自己的自由”云云是最常见的话了。
5、爱做结论,爱代表别人。这次她代表了“大部分史学爱好者”。
6、说完之后主动说拜拜。意思是我说完了,你别烦我了,不给别人余地,只要是别人回说什么就是别人不讲理了。
祖国人民是有多喜欢辩论和有多大火气需要没事在网上发泄呢?嗯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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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前的泳池其实只是美国人夏日午后泡水晒阳的所在,绝少人真正在游泳。两年来,我只是路过又路过,从没近过。但心里一直想着哪天去拍它,总算在叶子都掉光的时候,找个了傍晚,踩着光影隔着围栏把它收到镜头里。只是在深秋,它早就空置,等待来年的充盈。
时间就这么轮回地交替,不疾不徐,不等你,也不等我。如我这样拿不起放不下的人,最习惯做的事情就是在秋天怀念夏天,在春天不舍冬天。大概是我情感上没有什么寄托,于是愈发珍惜能让自己多愁善感的东西吧。也可能根本就是个早老的症状。
前些日子在微博上贴了自己十八岁那年夏天的照片。清瘦得下巴成了尖尖的直角,逆着光皱眉,背后山谷是祖父出生的山村。几个月后我就进了大学。朋友留言说,眉眼间有英气,没有现在那么和善了。
18岁,是个对未来充满想像的年岁,而内心如脸庞一样,棱角分明,又不懂得掩饰什么,一切都摊在阳光下,爱谁谁。
其实这八年来,棱角依旧,若非如此,我的生活不是现在的景况。我大可找个地方安身立命,而不要像现在这异国追求什么好像快要破灭的理想。
和善么,我从来都是对朋友真心相待,对讨厌的人冷若冰霜,至今如此。其实我是个小鸡肚肠的人。如果能看出什么,可能是岁月在脸上的痕迹让我已经不是那个18岁的少年了吧。另一个朋友说,你还是小时候帅。我回说,长歪了,对不起祖国人民。
时间是一把整容刀。
18岁的时候,我心里记挂着一个人,那个人也想着我。8年后的此时,我自作自受,形单影只,一无所得。
心情就如陈升歌里唱的:我不害怕人生何其短,但是我恐惧一切终必要成空。
我想知道最后的结局会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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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拍照时间是傍晚,阳光斜照着,不刺眼,昏黄的,暖暖的。
总有人问我照片的事情,想知道如何如何才能怎样怎样。其实我大多都开自动档,没有什么一定的方法和技巧,只是每次都试图让她们看起来温暖,就算是冰天雪地。
事实上,我是个多么缺乏温暖的人,但又是多么珍惜偶尔得来的一丁点温暖,当然,那是在懂得珍惜之后。
我愿意让别人觉得我是温暖的,幻想这样别人应该也会回报温暖给我,只是事与愿违的比较多。某次听说有人在背后说我冷漠,于是我决定以后就对他冷漠了。
之前问只见过一面的朋友觉得我怎样,她说:“你是一个让人觉得挺温暖的人,很少人老在对话后面加:)就感觉真的在对你笑呢。”
透过屏幕的文字没有语气,所以我不能允许聊天时候每句话后面没有情绪的表达。而这年月习惯用:)这个最老套的符号的人大概已经不多了吧。
糟糕的日子好像还没有结束。唯一值得开心的事情是发现有人跟自己有很多共同的恐惧,大致是找到同类的感觉。
那天傍晚我又独自出门拍照,站在浸染的树林里,耳机里传来张悬的歌声:
“缓缓的阳光,寻找焦点的身影。”
我逆着光,往天空看,觉得这歌是在唱我。
阳光穿过,枯叶在腐败前最后一次闪亮,而树桩上倒置着的花儿竟为我舞蹈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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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28日
My story, your song - [有关痛痒的扯]

1. 燕姿和仓木麻衣有首合唱曲叫《my story your song》。我的故事,你的歌。时间与歌的交集就是记忆。
今天我拿出曾宝仪翻唱张雨生的那首《不想失去你》。2003年的秋天,刚刚开始冷的时候,某个周六的下午,我一个人待在宿舍,一直重放这首歌,想着远方的某个人,直到听哭。
我当年还真的很容易哭。
“你来的时候,伴随山茶的清芬。你走的时候,从不忘轻吻我心门。
你在的时候,给我狂热的青春。没你的日子,我习惯为你留盏灯。”
2. 这周很糟,应了连日的阴雨。我从来没有这么讨厌秋天,讨厌十月。
窝在家里看书写论文,想到张悬的那句歌词:
“任好坏开花结果。”
只能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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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假,一年不如一年地窝在家里。第一年是去芝加哥,第二年好歹还到隔壁县Outlet。
把乔布斯的设备都升级到最新的系统,有了好似免费发信息的imessage。兴奋地跟朋友传来传去一会儿,然后就腻了,因为传来传去就是这两个在美国的男生。
昨天很晚才睡,躺在床上翻以前的博客。一一地看留言,在还未供暖要盖两条薄被的暗夜,心底的暖意泛起,直到鼻头发酸。好多当年一直给我鼓励的未曾谋面的名字,你们去哪里了?你们是不是约好来,又约好走。
我突然十分想念你们。那时候我每天写些自己或喜或悲的情绪,总有些熟悉又陌生的名字写下只言片语。而现在,只剩我自己孤悬海外还守着这里每周一次地作记录。虽然从开始就不是为谁而写,但那些陌生人在屏幕那头传来的温暖一直是我感激的。
那是我的美好时光。
晚上听到戴佩妮下个月要发的新专辑中的歌,“美好时光”,歌词写到心里,听到第三遍,已经拦不住眼泪。她大概要成为这个秋天的背景乐了吧。
“有一段走过的路,我不会忘。有一个爱过的人,放在心上。虽然那一路跌跌撞撞,也是种成长。我不怕,不是逞强。
有一首唱过的歌,叫做愿望。有一个追逐的梦,叫做理想。过去那一场美好时光,我选择收藏。别勉强,要我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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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来到开花城的第三个秋天了。如果一日不见如隔三秋,那么三秋又意味着什么?
从思念的意象上说,那该是多么长久的时间。日日夜夜,时时刻刻。
与思念绝缘的我,经此三秋,无牵无挂,平平淡淡,不知年月。为了自己可能虚无飘渺以及不切实际的理想前进,只觉时日无多,从未度日如年。
无欲则刚真是少有的真理。
我唯一的牵挂是时差八小时那边的父母。十一的假期,他们回家乡,连续两晚都电话不通,我一个人急得想哭,直到让叔叔找人去家里敲门,得知平安无事,才又平静下来。
一年前,小诺说我嘴皮子越来越利索,真心却越藏越严实。她真是这世上绝少能明了我真心的人了。大概是认识得算早,看到过我还没裹缚的心。只是因为时间和距离,我连个抱怨的对象都没有了,那颗心也好久没有露出条缝,出来透透气了。
我真的很喜欢李宗盛的歌词:心里有老茧,脸上有风霜。
昨天,我在小诺那句话下面留言说,“我发现那其实是一种自我保护机制”。深藏只是怕自己受伤,因为我也看不到别人的真心,那么任自己在外风雨,是不智的。
只是我还是凡人,并非是铁石心肠的泥菩萨,六七年来的时间总有一瞬念的意乱。那样被长期保护的心其实更加天真,更加认真,认真到会让人说出那句我看到就像骂娘的话,“认真你就输了”。那一丝的光亮如果被允许透进来,就会想要千方百计的抓住,珍惜。其实那就是亿万中的一丝,而我竟以为是创世纪的光芒。
原本按步就班的生活一下子变得紧张兮兮,草木皆兵。所幸多年的老茧不是死皮,他在适当的时间有把我包起来,让情绪尽快如常。
只是我害怕自己的心会越藏越深,万劫不复。不过那样的日子如此平静,如此安全,已经让我不忍离开。
Bloomington的秋天又来了,她最美的时间,还是在林荫间独自穿过看风景的日子适合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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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天前,我在微博写说:“高一新年晚会,气氛诡异,几个女生很快表演完之后,只剩吃零食的声音。班主任命令男生唱歌,第一个就点我,于是站着干唱《爱的代价》。15岁,什么人生经历都没有的小孩竟喜欢这首歌,且爱到现在。” 。
虽然最喜欢李宗盛的版本,但我还是跟着微博发了梁咏琪的mv,因为那是最美时候的梁咏琪,2000年。
谁知道四天后,一觉醒来,梁小姐宣布要结婚了。我只觉自己再次无意识地提前捕风捉影般地作了一次预言家,然后就是对年华的唏嘘。
2000年,我上高一,十五岁,混乱且反叛,上课发呆,抄人作业,化学三十分,物理不及格,除了偶尔被语文老师表扬,其余一无是处。心里烦闷,于是晚自习是冲到黑暗中的倾盆大雨里打篮球,浑身湿透,大喊大叫。我少有能够觉得安稳的时间是睡前,熄了灯,插着耳机听歌。那时还是在听卡带,漆黑的屋里,我总是睁着眼,听完一面换另一面,然后睡去。
那一年,在发现燕姿前,我听得最多的是梁小姐的精选集《最爱梁咏琪》,B面的第一首是翻唱的《爱的代价》。我想现在的孩子已经不知道B面是什么东西了吧。
卡带是会磨损的,听多了声音就会变质,于是一年间那张精选集我前后买过3盘。
至于为什么会喜欢梁咏琪,其实我最初就是以貌取人而已,漂亮清秀的姑娘应该是人见人爱。在2000年那个主流唱片行业还没有完全崩塌时候,即使是绝对商业的词曲也是水准之上的,而梁小姐那段时间的歌也确有不少佳作。
很多人听说我喜欢过梁小姐,总会嗤之以鼻,免不了扯上些感情纠葛的新闻故事。只是在我开始喜欢她的时候,媒体还没有那么发达,我接触她的途径只是那个几平方厘米的卡带和歌词本。一个15岁少年心中自己建造起来的简单纯洁的形象是很难被后来种种的流言蜚语推翻的。
其实梁小姐的唱片我只听到《魔幻季节》,之后的水准说实话是每况愈下,而我又开始爱上燕姿,于是她逐渐从我的世界消失。
在她消失的日子里我学着恋爱。第一个西门子的手机里录了所爱的人03年十一来看我时在KTV里唱的《新鲜》。后来分开,我把她存在电脑里,偶尔听起总能想起年少的日子。08年,陪了我4年的电脑硬盘坏掉,那首歌逃走了。
如果一个人是你成长的背景乐,那么当你听到她的消息,总会记忆回溯,发现已经刻在心的某个地方。那可能会是你最好的时候,也会是她最好的时候。
对于梁小姐,她是我的明媚青春,笑颜灿烂,而她刻在我心里的那幅图画就是《最爱梁咏琪》内页里的那个冲向大海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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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爱的宫崎骏电影是《天空之城》,很简单的冒险故事,爱、勇气和美丽的云朵。
只是我自小就是个怕高的人,如非必须,我不会去挑战那些看似美好的飞翔游戏。我毫不讳言自己的恐惧,也不硬撑去故作什么无意义的勇敢。对于我,那般追求刺激的行为只是让懂得的人得到感官愉悦而已,与勇气无关。仰望天空的美丽已让我满足。

后来我西行,每去城市,好像登高成了必修的功课。虽然我还是有所畏惧,但怀着一颗游客的心,好奇压过了主观的阻碍。自然的,城市的繁华与个体的渺小同时呈现出来。排除了高度,那样的美丽是我喜欢的。
当然,我还是偏爱第一张照片里的感觉:坐在自由女神的基座上,背景成了天空,人却脚踏实地接着地面,竟真的好像是身在某个天空之城了。
对于每一个我经过的城市和经过我的云朵,就像张悬的歌里唱的:而我爱你,你可要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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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开始发烧。起初还以为是饿着了,晚饭后测了体温才意识到,只是已经有点晚。浑身酸疼、发烫加上恶心,整个人飘忽起来,不恰当的比喻大致是灵肉分离。
周末学校医院是不开门的,而急诊是正常人看不起的,当然我自觉还不至于到急诊的地步。跟朋友借了敷头的冰袋,开始疯狂地喝水,一晚上六瓶纯水下肚。吃了自己带来的药,窝在浴缸里逼汗,透彻淋漓之后就躺上床。一夜难受得辗转反侧,睡睡醒醒忽冷忽热。
等到天亮再跟朋友借药,没胃口于是熬了粥,吃完后竟睡着了,一觉醒来感觉除了还有些头晕无力基本活过来了。
虽然连个电话都不知道打给谁,只能在微博上诉苦,我确定我一定能自己照顾自己了。
就像坐在费城市政厅前的慢镜头,你可能觉得那是孤单的背影,但我自认为是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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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降落在波士顿时,隔着舷窗,外面倾盆大雨。我后悔没有带伞,盘算着去旅店的路途,于是就这么纠结着坐错了车,直到列车开上地面,看见云开日出才惊觉地冲出车厢,此时外面阳光灿烂。
在波士顿的两天半就这样晴雨间或地过来了。
在小雨里逛Beacon Hill的老街,走到Boston Common就停了。在Quincy Market边的午餐,暴发户似地点了龙虾,吃到一半又飘起雨来,我跟朋友故作淡定地继续,只是刚想移到别处时雨就停了。沿着Freedom Trail一路下去,突然就下起雨来,阳光依然固执地从云间射下来,穿过雨水,映在地上,一片金黄。我躲在一家礼品店里,犹豫着是否要买把伞,刚下决定交了钱,雨停了。
我跟朋友说,今天可能会看见彩虹。
傍晚时又大雨,在地铁口避了一会儿决定撑着伞去海边。走到码头,雨就停了,空荡荡的,只见不远处的海面挂着半道彩虹,而我此时生平第一次闻到了咸咸的海味儿,顿时觉得心想事成、心旷神怡。想起去年夏天在厦门,整日阴着,一到海边就“雨打沙滩万点坑”,波士顿真的待我不薄。
顺着青年旅社屋后的查尔斯河走,虽然明知对面是山寨的康桥,但看着落日,心里忍不住默念着“我轻轻地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那河岸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波光里的倒影,在我心头荡漾。"
隔日过河,在哈佛广场歇脚时,我看着天空想到那句赞美汝窑的诗来:“雨过天青云破处”。
只是那后一句少为人知却更加精彩:者般颜色作将来。
我用相机记录点滴,想带回远方,留给自己,又或许是未来的谁。某年某月,我会捧着相册给她说上面的故事。到那时,我定会随时随地拍下她最美的片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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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8月18日
Top of the world - [西游记]

一周的旅行,从波士顿到费城,一路向南。其实我最喜爱的是悠然的波士顿,但因为有些心结,决定先记一下纽约。
我一路上都没跟朋友提过自己对纽约原本的印象,即使是朋友在帝国大厦上讲起西雅图夜未眠的场景。直到我发了图片到微博,rayray帮我破了题:甜蜜蜜,我最爱的电影。
出发前我就想着甜蜜蜜里的情节:老板在帝国大厦上跟黎小军争执餐馆屋顶的颜色,然后说等有钱了就在此处开家中餐馆,叫Top of the world,黎小军在一旁憨笑着重复,top of the world。
于是我跟朋友坚持说要在白天上帝国大厦。我想试着找找China Town的方向是不是真的有家屋顶或绿或红的餐馆。
纽约十分扰攘,胜过我见过的所有城市,从这个角度来说,真是top of the world了,只是8年来大多数时间生活在农村或城市边缘的我真的无法享受繁华,刚一进入就想要逃开。
走在街头,一丛丛的人、车,我试图用镜头捕捉一些静怡的片段,而避开被摄入无数次的大叙事,好让我以后的回忆变得更美好些。
就像甜蜜蜜里,李翘飞也似地奔在喧嚣的街头,眼里只看到前方骑单车穿梭着的黎小军。
就像甜蜜蜜里,唐人街上,听到邓丽君的死讯,世界突然安静,两个人转头,相视而笑,只听得见好像花儿开在春风里的歌声。
最后贴图,下周关于波士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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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北边的一条路叫Atwater,自说自话的翻译是“在水”,好似“信达雅”一边都不沾,但从这个烂翻译顺下来,我的破公寓就是“在水一方”了。
这是我最近才领悟到的。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是还没读书时就会被的诗句。我后来总是疑惑父亲当年让不认字的我背的诗,很多都是些男女之间的思念,比如另一首同样来自诗经的“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小时候不懂,顺着音韵节奏背诵,就这么记到现在,明理晓事之后才领会其中的幽美与奥妙。
温度尚未褪去,但夏天眼看就要结束了。下周要去东岸去抓住些夏天的尾巴,波士顿、纽约、费城,会看到大海,但面朝的方向已经不是祖国。
等回到开花屯,我所珍爱的空城就要被回校的学生填满。虽然那样的氛围也很美好,但好似就不能享受“在水一方”的清幽了。
把剩下的一些夏天贴出来,配的话都是我微博里那个叫“影像日记”的抬头下面偶尔的无病呻吟,没什么逻辑和道理,忽略就好。
夏安。
于西洋的夕阳下,在断肠的天崖边。
傍晚迎着滚烫的落日回家,刺眼得很,汗顺着刘海淌下来,又把眼睛眯住,这下彻底睁不开了。但是看到路上的风景又不舍放过,于是死命地撑开右眼皮,好似眼含热泪般地从取景框里看远方。
在这郁郁葱葱的夏天,总是有那么一两片不规矩的叶子以为自己活在秋天。
热到极点的日子,在这毫无遮蔽的草坪上,如此拖得长长的影子是多么宝贵。
美国最大的好处就是自我得以尽量的张扬而无人觉得你是异端。有自由才有美丽。
阳光下的限速牌,我被晒得有点恍惚,以为那是在说年岁的界限。
夕阳下闪闪发亮的人事物都镶上了金边,于是就到处都是柬埔寨的首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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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在想什么时候把二十天前的这些图贴在这里,但总有别的事情想说。
今天这个时机我不知道是否恰当:一个应该表达悲愤的点我却发些看似欢快的东西。
一个美国小镇,自发的巡游,看似凌乱,但骄傲幸福。
我想写出小镇独立日庆祝那天作为一个旁观的外国人的心思:我很嫉妒那些衷心地去庆祝自己国家生日的人,而我却连为人的尊严都不能被给予。
我们需要免于恐惧的自由,需要知晓真相的自由,需要掌握自己命运的自由,哪怕是在死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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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去看哈七下,微博上发了几句,说自己的感动流泪。大概是字数限制加之文字淡薄,好几个人都说我哭点太低。小鱼留言说该在这儿博一篇。我说,“有打算,等等看”。
我很谨慎地想好好梳理一下这十年有关哈利波特的点滴,不要有什么遗漏。
2001年,高一的暑假,还剩一周的样子,某天我爹早晨看电视,应该是东方时空,关于哈利波特的专题,在讲那个大难不死的男孩儿是如何风靡全球的。我爹问看过没有,我否定。其实我曾在晚自习见同学偷偷看过,那人也好意问我是否要借阅,但基于假装成熟的性格对其表示了一点不屑。我爹立即觉得这是一个严重的事情:我儿子怎么能没看过一部全世界少年们都在看的书。于是当天下班后就买了已经出版的前四部回来给我,但又言明必须在假期结束前看完,开学之后要认真学习。我聊胜于无地翻开后随即被征服,之后的两三天,除了吃饭睡觉,额头上有伤疤的孩子与那个连名字都不能提的人的故事占据了全部的时间。
那年冬天,我去看魔法石的电影。在故乡那间我现在不知道是否还存在的电影院里,旁边一个二三年级样的小姑娘突然问我:“叔叔,哈利波特最后死了没有?” 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被人叫“叔叔”,对于一个16岁的高二少年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般的。那样的困惑在于自认为还是个孩子的我在别人眼中已经是大人,而这第一次的震撼竟然与哈利波特有关。
在等待新书的两年里,我念完了高中。03年那个漫长的夏天,我爱上了让奋不顾身的一个人,也看到了凤凰社。我把前五本都借给她,这是我拉拢的唯一个读者。后来我们分开,那些书还留在她那里。
05年,混血王子,拿到书的那天我翘了课找了间偏僻没人的教室,下午加晚上地看完后一个人坐着为邓布利多的死悲伤。
07年,故事终于结束,但那时我被若干当时看来无解现在依然困惑的事情扰动,情绪有,但被更大力量压迫着,最终成了引而不发的半调子。
到了昨日,异国他乡,随着斯内普最后的记忆,虽然分院时的孩子已经消失无踪,但那些面孔又渐渐清晰。我看着那座在我心里矗立了10年的城堡在最后的战斗里千疮百孔,泪水止不住的留下。
我在想,当年那个叫我“叔叔”的孩子应该已经上大学了吧,也许也爱上了让她奋不顾身的那一个人,不知她是否还爱哈利,还记得在故乡破旧的电影院里第一次看的魔法石。十年来,那个在黑暗中被她提问的我经历过种种不曾预料的欢喜悲伤,已经习惯于被人叫做叔叔,但依然爱着那个大难不死的男孩。
祝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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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游泳回来。
我穿着那件在芝加哥买的印有23字样的Tshirt,已经洗得发毛,领口还有些褪色,米色短裤,脚上是有个破洞的帆布鞋。
头发已经长得有点过分,耳朵都遮住了,又没有去整理,乱糟糟地被风吹着。
三天没有刮胡须,在晒黑的脸上一根根倔强地立着。黑眼圈有点深,或者根本不是黑眼圈而是眼袋。眼角的纹路慢慢清晰,笑起来愈加明显。
没人管我怎样,于是就由着性子来。
就像纵贯线的《归来》唱的:喜欢现在的模样,心里有老茧,脸上有风霜。
日子越来越简单,没人打扰,只是向着终点。虽然结局很难得,但有在路上有这一刻的平和,我甘之如饴。
路上烟霞柔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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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上周的金曲奖我隔天才知道。想起从大学开始每年边看直播边跟朋友短信来往的样子,有些失落。
可能是因为除了张悬的最佳作曲入围,别的真没有什么值得关注的,你看升哥的专辑都彻底消失了。
多么好的遗忘借口。
2. 这届会后的大小新闻都聚集到周某的得奖和莫文蔚的婚讯,其实最应该说道的是《给自己的歌》。
李宗盛用生命体验写出的歌得到最佳作词、最佳作曲、最佳单曲,这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实至名归且众望所归。这首歌从词到曲以及演唱无懈可击,用马世芳的话说,这毫无疑问是21世纪前十年最伟大的华语流行歌曲(大意)。
“想得却不可得,你奈人生何。” 这样的歌词听得我除了揪着心眼眶湿润鼻子发酸没有别的办法。
3. 最近迷上何韵诗,她那首《钢铁人》歌词里写道:“变成钢铁的我抵挡无数的箭,赢得胜利又怎样?我多想可以脆弱到失去胆量,易碎的那颗心玻璃一样。变成钢铁的我伫立茫茫战场,暗地里独自疗伤。若我得到依赖无比的爱,谁希罕铁金刚有多勇敢。”
我十分喜欢。
4. 下午ray看到我说提到何韵诗的微博,说她就知道我会喜欢这一型的。我问说那一型?我自己都迷糊。ray回说:“真实不做作,清新有灵气”。
这怎么像是在说天空?
我想她如果愿意定是一个好的作词家。
5. 傍晚又一个人出去遛弯,顺便拍照。今天的天空绚丽得很,让我想起张惠妹唱的那首飞碟电台的主题曲“空中的梦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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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微博上跟朋友扯闲篇。她说能不能出本照片游记来赚钱。我说这事儿要有门路的,你若有,也帮我出一本。
后来聊到拍照的地点。她说风景好的地方怎么拍都好看,比如她去过的巴塞罗那。我说我都拍些没人拍的地方,比如这个小小的开花屯。
这是我第一次在Bloomington过完整的夏天,之前两个都是8月才来,或许这样的圆满预示着结局,今夏很有可能是我在此地的最后一个暑期。
今天八点多的傍晚,我看着外面窗外,突然想去散步。一个人挂着相机在住家无目的地走。路上没人,只有来往的汽车。这些路我走了无数次,也拍了无数次,但每次都有新的发现。随便按按快门,拍了上面的那些。
附近住了一个90年的小朋友,也跟着我们几个法学院的玩,后来也买了个入门的单反,但总不带在身上。我问他为什么,他说没什么好拍的,于是我开导他说要从平凡之中看见美。
小朋友偶尔拍了几张自以为不错的,就会传到校内上,因为我不用国内的sns,他有时跟我吹嘘说得到了广泛的回响。暑假前,他跟我说他要更新一下设备,因为计划去西藏玩,他要拍些好看的,让别人觉得他牛逼。
我总跟他说,我拍照首先是纪录自己的生活。虽然我自己留影很少,但留下周围的光景是我这个拿不起放不下的人很看中的。他有时问我拍照的技术细节什么的,我老跟他说,这是个主观的事情,你眼睛看到什么,心里想到什么,拍出来就是什么。妙手偶得的关键是“妙手”而不是“偶得”,偶尔拍几张好的只是运气。
想到昨晚朋友在微博上说她走在人潮中会觉得自己是纪录片的主角,还能感到无形中的配乐。我回说,我也会有这样的感觉,觉得自己以外的世界只是背景而已。好像很自恋,遗世独立了。
那么拍照时呢?可能每当闭著左眼按下快门的那一刻,世界突然成了主角,而我却成了背景,平凡的自己崇拜着世界。
小诺博客里曾有个分类叫“镜头背后的你的脸”,我很喜欢这个名字,后来不见她写了。我常想说,哪天相机背面有个镜头能记录摄影者的脸,那该多好玩。









































